关于申报2018年科技活动周科普示范活动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培育品牌科普活动,提升公民科学素质,营造有利于全市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根据《重庆市科技传播与普及专项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申报2018年重庆市科技活动周科普示范活动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8年5月16日-6月15日

二、申报类别

类别:科普活动

要求:

1.2018年全市科技活动周期间(6月15日前),已开展的科技周科普示范活动。活动主题、活动内容、宣传背景等须体现科技周字样或LOGO。

2.主题鲜明,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公众科普需求,立足本单位优势,聚焦公共安全、卫生健康、防灾减灾、节能环保、自然生态等公众关注的热点领域和话题,组织开展的特色科普示范活动。

3.整合区县、市级部门、科普基地、媒体等多种科普资源,活动覆盖相关区域或行业领域,具有全市性或区域性影响力。

4.形式新颖,突出趣味性、互动性、体验性,大力应用VR、AR、MR等新技术手段,以及网络、微博、微信、APP等新媒体手段。

5.积极参加全市科技活动周主会场、科普讲解大赛、科普班车进区县等全市科技周主题活动。

考核指标:以活动形式、活动规模、活动效果等为主。

三、资助方式

项目采取后补助方式。相关单位根据市场需求或自身发展需要先行投入资金开展科普活动,经申报评审后,根据评审结果以后补助方式实施。

四、资助强度

重点科普活动每项资助20万元,一般活动每项资助10万元。由相关单位根据活动规模、投入经费、活动效果等自行申请,市科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预算评估情况等提出拟补助金额。

五、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是重庆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的法人组织,重庆市级科普基地,中央在渝科研单位、新闻单位等。

2.申报的项目应符合本通知所明确的支持重点,并在重庆市内实施。

3.项目申报单位具有良好的信誉,无逾期未结题的市级科普项目,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

4.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当是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具有良好的信誉及相关专业能力,无逾期未结题的市级科普项目,申报项目不超过1项。

5.已支持过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六、申报方式

1.目前,市科委正加紧完善科普专项申报系统,拟于6月4日启动网上申报。请使用IE浏览器登录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cstc.gov.cn)在线申报。(详见附件科普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流程图解)

2.同时提交项目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件(一份)至市科委科技项目评估与管理服务中心。项目申报表须在申报系统在线打印(带条形码),并经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加盖公章。

3.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项目申报;企业和其他事业单位申报项目由所在区县科委或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申报推荐。

4.本批项目6月4日9:00起开始受理网上申报,6月15日17:00截止申报。纸质申报材料请于6月18日17:00前报送市科技项目评估与管理服务中心。

七、注意事项

1.未在项目申报系统中注册的项目申报人及参研人员需在“重庆市科技人才库”中进行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网上项目申报;已在项目申报系统中注册的项目申报人及参研人员根据实际在“重庆市科技人才库”中完善相关信息后,进行网上项目申报。

2.申报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材料,弄虚作假或逾期不报者按自动退出处理。

3.申报单位须承诺申报项目开发及应用中无知识产权纠纷,若发生相关纠纷由项目申报单位负责。

4.对于科普项目申报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或不当行为,可直接向市纪委驻市科委纪检组进行举报。 

八、咨询电话

市科委宣传统战与科普处:李晶 67513757

市纪委驻市科委纪检组:赵小平 67513692

科技项目评估与管理服务中心:张蕾 67165269,张苗 67512626、67512869(传真)

系统与网络技术咨询:赵成钢67511205

地址及邮编: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重庆生产力大厦一楼科技项目评估与管理服务中心(401147)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8年5月16日

==附件下载== ·附件1.科普专项管理细则.doc ·附件2.科普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3.重庆市科技传播与普及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流程图解-2018.p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