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科普基地年度综合考评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科普基地日常管理,提升科普基地服务能力,推动全市科普事业发展,根据《重庆市科普基创建及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和科普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对象

各市级科普基地。

二、考评原则

围绕“突出特色、提升服务”的总体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三、考评内容

组织管理与人才队伍建设、科普活动的策划与开展、科普工作综合绩效等。

四、考评分数

考评总分数为100分。其中:基础考评占60%,年终考评占40%,另有加分项目和扣分项目。

年度综合考评成绩由基础考评、年终考评、加分项目、扣分项目合计组成。即年度综合考评总分=基础考评(60%)+年终考评(40%)+加分项-扣分项

五、考评成绩

年度综合考评总分在60分以下或有一票否决事项的科普基地,考评结果为“不合格”;年度综合考评总分在60分及以上的科普基地,考评结果为“合格”;年度综合考评总分在80分及以上的科普基地,考评结果为“优良”。

对考评结果为“优良”的科普基地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对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科普基地提出整改意见并指导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取消其下一年度科技传播与普及项目申报资格。连续2年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科普基地,将按照《重庆市科普基地创建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取消其“重庆市科普基地”称号。

六、一票否决事项

出现如下情况,科普基地年度综合考评一律认定为“不合格”:

1.未按照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的;

2.工作管理人员和科普讲解员有违法违纪等不良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

3.科普基地组织开展的科普活动中发生严重安全事故的;

4.举办的科普活动展览严重违反有关规定,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科普受众投诉,受到新闻报道批评的。

七、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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